抗菌洗劑:
直接接觸人體皮膚或黏膜(不包括人體足部,眼睛,指甲,腋部,頭皮,頭發(fā),鼻黏膜、肛腸等特定部位),不以治療疾病或者改善皮膚、黏膜的癥狀為目的,具有一定殺菌作用,且殺滅率大于或等于90%的液體制劑。
抑菌洗劑:
直接接觸人體皮膚或黏膜(不包括人體足部、眼睛、指甲、腋部、頭皮、頭發(fā),鼻黏膜、肛腸等特定部位),不以治療疾病或者改善皮膚、黏膜的癥狀為目的,具有一定抑菌作用,且抑菌率大于或等于50%的液體制劑(栓劑、皂劑除外)。